南部房产指南
南部县庆“五一”房产大展销,购房大优惠活动:
2016年4月25日—5月25日(为期一个月)
享受购住房补贴400元/㎡。
主办单位:南部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南部县房管局 南部县住建局
南部县国土局 南部县城管局
协办单位:南部县房产建筑业商会
展销活动“五一”期间在行政中心市民广场、柳林广场、益民广场和瑞安路流动巡回。
南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17号文件(摘要)
一、活动内容
1、提高购房优惠标准:按照自愿原则,在县城区内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的房产开发企业,均可申请加入此次房产大展销购房大优惠月活动。活动期间,购房人购买参与此次活动楼盘商品住房的,县财政按200元/平方米标准给予补助,房产企业按200元/平方米标准给予补助。未加入此次活动的房产项目,仍按南府发〔2015〕24号文件规定的政策执行。
2、归集补助资金:由县房管局和企业建立银行共管账户,将政府补助资金和企业补助资金转入共管账户,共同筹集、管理、支付。归集后的资金作为活动期间对购房户的补助资金来源,经审核后直接转入购房户个人账户。对房产企业未按补助标准足额筹资并转入共管账户的,由县经侦、房管等部门负责追收,同时,县房管局停止向该企业拨付预售款监管账户资金。
3、补助对象:在本次活动时间范围内,以南部县商品房购销平台网签商品住房买卖合同时间为准,在房管局办理合同备案且开具税务发票(5月1日前开具不动产销售发票,5月1日后开具国税增值税普通发票)的购房人。
4、补助资金申领:
(1)申报资料:①购房款进入银行监管帐户的进帐单;②买卖合同备案通知书;③税务发票;④购房人户口本、身份证、建行卡号。
(2)申领流程:购房人在售楼部网上签约商品住房合同→持相关申领资料到县政务中心房管局窗口进行网签购房合同备案→购房人向房产开发企业索取税务发票→房管局核实申报资料并汇总→住建局、财政局进一步审核相关资料并签具汇总审核意见→报县委政府分管领导签署意见→相关资料及汇总审核表交县财政局,县财政局将补助款直接打入购房人账户。
二、保障措施
1、政策宣传
由县房管局牵头,宣传部、住建局、国土局、城管局、地税局、国税局、文广体局、投促局、交通局、运管局、电视台等部门配合落实。
2、县城管、交警、公安、安监、消防、信访、街道办、供电公司等相关部门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能职责,认真做好活动期间各项保障工作,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3、严查违法行为:买受人或开发企业采取欺骗手段获取财政补贴,县政府将保留采取法律手段和追回财政补贴的权利。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在购房补贴审核发放过程中,工作人员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律严肃查处。参加活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将活动期间销售的房屋价款打入监管账户或拒不按标准兑现补助的,一经查实,按不良企业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并予以追缴。
4、投诉举报电话:县房管局:0817-5586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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